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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关于*ST华泽(000693)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及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9-04-30 13:20:59

尊敬的投资者: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即2019年4月30日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18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法定披露期限届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第14.4.23条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未尽事项请浏览交易所相关公告,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ownload/disc/disk01/finalpage/2019-04-30/9ab9b626-4538-4f17-8e65-c3bb73c31a0c.PDF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