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情况的公示
2015-06-30 17:13:00
根据《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5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的情况披露如下:
为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改善净资本、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需求。2015年6月10日,公司向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借入规模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4年。
201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接收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次级债备案文件的回执》(深证局机构字[2015]50号),公司完成备案工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