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7 15:15: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相关规则,为完善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种类,增加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我公司从即日起开始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s)的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已于2008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s)的业务资格,办理相关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s)的日常业务。
二、投资者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卡即可以基金净值进行日常认购、申购、赎回又可以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买卖。同时可进行设置分红方式及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办理。
三、投资者办理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s)业务流程:
投资者持以下相关材料至我公司下属营业部办理深圳证券账户卡及证券资金台账的开户手续;
(1)个人投资者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2)机构投资者需要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您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卡并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等相关协议开立证券资金台账后,即可通过我公司各营业网点柜台、自助委托和电话委托等方式完成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s)的相应操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zszq.com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329
联系方式:您所在地区的开户营业部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