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8 14:49:5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中山竹苑路证券营业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交通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中山证券各营业部已开始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我公司将与各合作银行进行客户第三方存管的批量转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述及的批量转换客户是指在实施批量转换前已在中山竹苑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且仅开通交通银行银证转账的规范账户客户。
二、本次批量转换指定的存管银行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量转换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成功转换的客户,需在转换实施日后一年内至中山竹苑路证券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订手续,并在当地交通银行网点完成第三方存管“补签约”手续。对于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客户我司有权暂停其资金“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此限制的解除以在交通银行完成补签约手续为准)
2、对于不同意我公司上述转换方案的客户,请于本次转换前三个交易日内前往中山营业部咨询办理自行选择销户或者选择其他存管银行的手续,至转换日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中山证券将视为客户同意我公司按照本转换方案对客户账户进行批量转换,并选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存管银行。
3、成功转换的客户可通过中山竹苑路证券营业部的委托电话进行银证转账操作。成功转换且已开通我司网上交易的客户,还可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
4、成功转换的客户也可通过交通银行的网点柜台以及网上银行、95559电话银行中“第三方存管”菜单进行银证转账。详情可垂询交通银行客服电话95559或网点柜面人员。
5、未转换成功的客户暂时仍可采用原有银证转账方式进行资金转账。
6、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若客户在转换实施日后有即时的交易需求或资金转出需求,我司特别提示客户在转换实施日之前,按原银证转账方式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划转。
三、本公告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只涉及A股、基金和权证等人民币业务,不涉及外币业务。
四、我公司将于2007年11月24日进行本批次客户批量转换,详情请咨询中山营业部。
五、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客户可通过我公司经纪业务部和中山营业部电话进行咨询,也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zszq.com获取相关信息。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为:95329。
特此公告!
营业部名称:中山竹苑路证券营业部
指定存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正式上线时间:2007年11月26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102号
联络电话:0760-8336245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