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3 16:24:18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为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的部署和安排,即日起我公司开始实施“第三方存管”的上线工作,本次上线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第三方存管属于多银行模式,即提供多家商业银行供您选择,但您只能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自己的存管银行。我公司将陆续实现与其他银行的第三方存管系统上线,具体上线时间敬请您关注我公司的相关公告。
二、指定兴业银行为存管银行成功后,您的账户之前与其他商业银行建立的银证转账对应关系随之相应取消,您的保证金账户与签约银行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将通过我公司与兴业银行提供的柜面、电话、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助银证转账途径完成。
三、客户存管签约流程:
自即日起,凡在我公司营业部新开账户的客户,均可选择兴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具体办理流程为:
1、客户持以下相关材料至我营业部办理证券资金台账的开户手续;
(1)个人客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
(2)机构客户需要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客户需在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等相关协议开设证券资金台账后,签署证券《<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补充协议》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办理指定(已经持有欲对应的兴业银行卡客户)或预指定(未持有欲对应的兴业银行卡客户)存管银行手续;
3、预指定的客户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欲对应的兴业银行卡及银行存管协议书一起至兴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4、指定存管银行成功,实现客户证券资金台账内交易结算资金在兴业银行的第三方存管。
四、一旦您指定存管银行成功后,机构客户可通过兴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资金划转。个人客户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资金存取:
1、通过我公司提供的网上交易、自助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和电话委托完成相应操作。客户如欲通过中山证券网上交易进行银证转账,必须先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2、通过兴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电话银行95561和网上银行进行银证转账。客户如欲通过兴业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进行银证转账,必须先开通兴业银行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功能。
五、对于我公司现有客户,如果您的账户为规范账户,且已开通兴业银行单一银证转账,我公司将组织实施批量平移,具体事宜请您关注我公司的相关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zszq.com
联系方式:您所在地区的开户营业部
兴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9556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