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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权证交易的客户朋友,请与营业部联系!

2005-08-21 15:25:53

   我公司已获得得权证交易及结算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敬请需参与权证交易的客户朋友们到开户营业部签署《权证交易风险揭示书》! 附:《权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权证交易风险较大,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权证交易的投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权证风险揭示书》,请认真阅读。     权证与股票不同,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充分考虑是否适宜参与此类杠杆性交易。在决定进行权证交易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以下事项: 一、权证具有证券类产品所具备的各种风险,并具有以下两方面特殊风险:     1、权证到期价值为零的时效性风险:权证是有一定期限的,持有者应及时在到期日或此之前对价内权证行权,因为期满后权证没有实际价值;     2、权证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由于权证是一种高杠杆性的产品,其价格只占标的证券价格的较小比例,可能出现权证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     3、权证持有人到期无法行权的履约风险:权证实质是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虽然交易所对权证发行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但发行人在到期日还是可能因各种原因而无法向权证持有人给付约定的证券或现金。这种情况属于发行人的违约,权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权证发行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约定,追究权证发行人的违约责任。 二、权证存续期间,权证价格与其标的证券价格之间相互影响,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对权证价格的影响。 三、权证实行T+0交易。 四、权证上市前,由发行人确定其行权价格、行权比例、行权日期等要素(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随着标的证券除权除息而调整)。权证上市后交易后,权证价格容易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市场因素的影响。 五、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分析了解权证发行人的履约能力,如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研究权证发行的条件及各项约定。 六、权证期满且无其他履约价值时,权证即无任何价值。投资者还应关注该权证约定条款是否包含有自动行权机制,如无自动行权机制,投资者应注意及时行权,避免投资损失。 七、投资者在进行权证交易时,必须了解其开户证券公司是否有资格从事权证交易经纪服务,或其交易资格可能受到部分或全部限制,并作相应安排。 八、本公司仅为投资者提供代理权证交易服务,并不对权证发行人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实质性审核。权证价格可能因权证发行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巨大波动,并有可能因为发行人或政策原因被暂停交易或停止交易。     本风险揭示书的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权证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权证价格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则、权证发行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对其他可能影响权证交易或权证价格的因素也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权证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权证交易风险揭示书》,理解所提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参与权证交易给本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