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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第三方批量上线公告(第二次)

2007-09-19 11:01:3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体营业部

无银证转账关系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公告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中山证券各营业部已开始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我公司将与各合作银行进行无银证转账关系客户第三方存管的批量转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述及的批量转换客户是指至今仍未办理第三方存管且无银证转账关系客户。中山证券将分期分批对上述客户实施系统批量转换,以营业部为单位,为客户指定存管银行。   

  二、本次批量转换指定的存管银行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批量转换指定后,客户的交易不受影响,但客户须持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欲对应的银行借记卡前往我公司开户营业部及银行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客户也可咨询开户营业部,前往开户营业部撤销原指定银行,重新选择其它存管银行签约。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完成前,客户不能进行资金转账。   

  三、本公告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只涉及A股、基金和权证等人民币业务,不涉及外币业务。   

  四、本次实施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是已在我公司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但尚未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且无银证转账关系的规范客户。营业部名单见附件。

  五、我公司将于2007年9月10日起陆续进行本批次无银证转账关系规范客户的批量转换,本批次未涉及的无银证转账关系规范客户,我公司将陆续安排进行批量转换,敬请广大客户留意后续公告。详情请咨询客户开户营业部。   

  六、客户在完成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后,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与签约银行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既可以通过银行端提供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也可以通过中山证券提供的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方式办理。   

  七、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我公司特别提示客户在批量转换实施前,按原有资金存取渠道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转出或转入操作。   

  九、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客户可通过我公司经纪业务部进行咨询或根据下列营业部电话进行咨询,也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zszq.com获取相关信息。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为:95329。

  特此公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9月10日